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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塞山区人民法院“雷霆•决战”集中执行行动首战告捷

时间: 2018-09-06 12:39 来源: 西塞山区人民法院

直击强执现场:霸占近千平米土地 法院强制清场

——西塞山区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全体人员即刻出发!”9月5日上午8时,随着市中院副院长刘少军一声令下,由市中院和西塞山区法院组成的70余名执行干警、法警集结出发,前往位于西塞山区石料山朱家嘴的一处厂房,实施强制清场,揭开了黄石两级法院雷霆·决战集中执行行动的序幕。本次行动也是西塞山区法院自“基本解决执行难”活动开展以来最大规模的强制执行行动。

该案系原告黄石市某达实业公司(以下简称实业公司)诉被告黄石市某顺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械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2007年,实业公司和机械公司(以下简签订《场地借用合同》,双方约定,实业公司将其空地借用给机械公司做生产设备厂房用,借用期为7年,借用管理服务金为每年5万元整。租赁期间,机械公司自建了一间钢结构厂房和一栋三层楼的办公楼。合同到期后,双方再次签订《场地借用合同补充协议》,约定借用期限续期1年,管理服务金为1年8万元。借用合同续期到期后,实业公司不愿再与机械公司续约,机械公司却占用着场地,迟迟未腾退。双方为此争执不下。

2016年,经西塞山区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一致:由机械公司于2018年1月20日前拆除并搬迁其自建的钢结构厂房及机械设备,若逾期未履行搬迁义务,实业公司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拆除。同时,机械公司还需支付违约金及场地占用费16万元。然而,机械公司一直未按调解书履行义务,实业公司向西塞山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此后,西塞山区法院多次对被执行人机械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在厂区张贴公告,反复约谈被执行人做其思想工作,责令被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给付违约金、场地占用费、拆除自建厂房及退出场地。

没想到机械公司负责人及案外人对法院的做法持有较大对抗情绪,非但置之不理,甚至在停水、断电的情况下依然对抗执行。为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西塞山区法院果断决定对该处厂房及办公楼实施强制清场。   

行动前,西塞山区法院成立了“雷霆·决战”强制执行指挥领导小组,由院长张星河担任执行总指挥,副院长朱金晖担任现场总指挥,执行局负责人邱梅担任现场副总指挥,为确保行动万无一失,领导小组多次组织执行干警召开协调部署会,研究评估各个环节的执行风险。执行员和法警先后三次到现场踩点,对厂区道路、厂房办公区分布、生产状况、人员结构、危险设备等每一处细节都进行了仔细勘查。领导小组通过对所有信息的汇总,制定了详细周密的强制清场方案。该院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检察院全程监督见证执行情况,确保执行工作的透明、公开、规范。湖北电视台《执行聚焦》栏目和网易黄石直击现场,全程直播此次强制执行行动,累计在线观看网友达到30万人次。

8点30分,全体行动人员在执行总指挥张星河院长的带领下准时到达执行场地,法警队已提前在现场布置警戒线。现场总指挥朱金晖宣布:行动正式开始!

执行现场,此案的案外人邹某痛哭流涕,赖在地上阻扰执行,执行干警耐心地对邹某进行释法明理,邹某不听,拦住警车,不让执行干警行动。为确保行动顺利进行,严厉惩处抗法行为,朱金晖立即下令,对邹某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现场副总指挥邱梅亲自将邹某押送拘留所。在办理拘留手续的过程中,邱梅继续对邹某进行说服教育,讲明利害关系,邹某也逐渐意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后主动写下悔过书。

随后,各执行实施小组各司其责、密切配合。拆迁公司在转移钢结构厂房和三层办公楼内的物品后,用挖掘机有序拆除了共计2000平方米建筑物。在人大、政协、检察院和社区干部的多方见证下,行动高效进行,10点30分,强制执行行动顺利完成。

行动结束后,西塞山区法院迅速组织全体参战干警召开行动总结大会,反思不足,总结经验,以利再战。

西塞山区法院将不断加大执行力度,争分夺秒,多措并举,重拳出击,以最大决心和信心,持续保持对失信被执行人的高压态势,以必胜决心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