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塞山区法院通过宣告死亡案件发出学生暑期安全警示
溺水事故频发生 以案说法敲警钟
——西塞山区法院通过宣告死亡案件发出学生暑期安全警示
近日,西塞山区人民法院石料山法庭依法判决一起宣告死亡案件,主审法官以案说法呼吁家长注意孩子安全,避免暑期溺水事故的发生。
2008年5月25日下午,罗某的儿子崔某在西塞山江边玩耍时失足溺水,下落不明。事件发生后,罗某当场向黄石市公安局西塞山区分局黄思湾派出所报案。五年过去了,罗某的儿子一直失踪至今。2012年6月,久等未果的罗某向西塞山区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儿子崔某死亡。法院在《人民法院报》上发出寻找崔某的公告,现公告期届满,崔某仍然下落不明,法院依法判决宣告崔某死亡。
近期天气炎热,新闻媒体时有小孩溺水死亡的报道,再次向大家敲响警钟。当前,各类学校已陆续放假,游人、学生等各类人员进入水库、河流游泳日渐增多。法官提醒广大家长,务必要提高防范意识,一定要教育好孩子,切勿私自外出游泳,以免发生意外。
一是要加强安全防范宣传。特别是企业、学校,以及水库管理部门,通过发放宣传单、广播、设置警示标志等方式,告诫广大群众注意安全,提醒下水游泳、洗澡应到专业游泳场所,并携带必要救生器材,学习游泳时须有专业救护人员在场。在溺水事故多发的水域安排专职人员加强巡逻、监视,进行安全提示。
二是不要到不明水域游泳。特别是山上的水库水域较深、水温较低,和高温天气反差较大,如对当地的水域情况不明,处置不当极易发生溺水事故。同时,也不能随意在水库、河岸边等容易发生危险的地段逗留、玩耍,以免发生落水等情况。
三是不能冒然组织施救。溺水情形发生时施救人员要注意自身安全,如不懂得救护知识,不可强求下水救人,也不要徒手下水救人,可以招呼他人救援或拨打“110”“120”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