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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无声,司法有爱
——工业园区法庭“手语”化干戈

时间: 2025-09-19 16:13 来源: 西塞山区人民法院


调 解 无 声
司 法 有 爱
                                                            
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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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庄重的法庭与“无声”的世界相遇,那么每一个“手势”便与公平正义相关。西塞山区法院工业园区法庭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推动调解工作,近日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2024年12月,贾某驾驶妻子王某名下摩托车(未买保险),与过马路的行人李某发生碰撞,造成李某受伤。李某报警后,交警很快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明确贾某酒后驾驶,存在车辆未投保交强险、驾驶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行驶、夜间不开车灯行驶等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情况,认定贾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李某在非机动车道上行走,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到了谈赔偿时,双方彻底谈崩——李某受了伤,要求4万元损失赔偿,贾某直呼“拿不出”,还撂下“不是我的责任”的话,气得李某直接把贾某、王某告到了西塞山区法院工业园区法庭。

“李某是聋哑人,必须让他清楚每一步,也得让他的诉求被真实听见!”承办法官了解李某的情况后,迅速与李某父亲及代理人做实庭前沟通,把案情、流程掰开揉碎讲明白,生怕有一点遗漏。

开庭时,法官特意放缓节奏,看着李某的手势一点点梳理诉求,还反复确认他是否理解。而贾某却耍起了“无赖”,不断嚷嚷摩托车是非机动车、符合安全标准且交警队责任认定过重,放话要去信访,全程不配合庭审工作。法官当即抓住问题核心,态度坚定却不生硬:“酒后能不能开车?”“摩托车是不是没投交强险?”“交警说你主责,你觉得错在哪?”面对这三连问,贾某瞬间没了声音。

“根据法律规定,不管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酒后驾驶都是违法的!”“晚上开车视线差,开灯、走对车道都是基本常识,这些你都没做到,怎么能说没责任?”法官一番话下来,贾某红了脸,认识到错误,也认了交警的责任认定。法官趁热打铁,庭审结束后立刻拉着双方调解。最终贾某同意赔偿李某各项损失32000元,并在法庭的督促下当场履行。拿到赔偿时,李某对着法官连连比划“谢谢”,紧绷的眉头终于舒展开。

弱有所扶,情法相融。该案的成功调解,是人民法院全力让“听不见、说不出”的法律流程,成为“能看懂、能确认”的温情服务。下一步,工业园区法庭将继续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为契机,持续完善健全诉讼服务机制,保障特殊群体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强释法说理答疑工作,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一次性解决,化解信访苗头,降低申请执行率,推动审判工作提质增效。



END


供稿:张雨薇

编辑:金海燕

校对:阮   缘

审核:赵   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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