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 | “小”物业“大”民生,司法建议开“良方”
为助推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西塞山区法院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以“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的创建活动为契机,继5月底开展物业纠纷“巡回审判+普法讲座”活动后,对近年来审理的物业纠纷案件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分析梳理,于6月17日向全区各物业公司发出首份涉民事《司法建议书》。该建议书不仅对物业公司经营管理中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总结,还针对性提出司法建议,引导物业公司合规经营,达到巡回审理一案、教育影响一片的目的。 物业公司存在的共性问题主要有 一、 物业服务未能到位。 通过近年来审理的物业纠纷案件,发现物业公司存在外墙、监控、门禁等公共设施损坏未及时修复,楼道堆放杂物,车辆乱停乱放,公共区域卫生未及时清理,小区安全保卫措施不到位等问题。 二 服务意识尚有欠缺。 在诉讼过程中,部分业主表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对于其是服务者还是管理者认识不清,将小区业主视为管理对象,服务态度蛮横生硬。 三 诉讼证据意识不强。 在物业费催收方面,物业公司没有留存证据的习惯。虽已催收但未留存有效证据,因证据不足导致部分年度物业费超过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 司法建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物业公司应及时修缮小区楼体外墙脱落部分,清理楼道杂物,消除安全隐患。应加强车辆出入管理,规范车辆停放,避免出现道路堵塞。应维修监控,保持公共区域环境卫生,定时安保巡逻。同时,还应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提供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 物业公司应与业主多沟通多交流,针对业主提出的合理诉求及时处理,不合理诉求亦要积极回应并向业主指明正确维权途径。应加强员工培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强化沟通意识、服务意识和操作技能方面的培训。还应加强与人民调解委员会、黄石市西塞山区住房保障局、人民法院法官工作站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充分借助外部力量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减少诉讼发生。 物业公司应与业主多沟通多交流,针对业主提出的合理诉求及时处理,不合理诉求亦要积极回应并向业主指明正确维权途径。应加强员工培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强化沟通意识、服务意识和操作技能方面的培训。还应加强与人民调解委员会、黄石市西塞山区住房保障局、人民法院法官工作站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充分借助外部力量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减少诉讼发生。 辖区内各物业公司收到该《司法建议书》后纷纷表示,西塞山区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非常及时,内容具有参考价值,并向法院承诺将积极整改、努力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共建和谐小区。有多家物业公司根据司法建议中提出的问题迅速进行研究,第一时间向法院作出回复。 “小物业”关涉“大民生”,西塞山区法院将继续在狠抓执法办案的同时,不断延伸司法职能,主动从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入手,充分发挥司法建议在优化营商环境、诉源治理、创新社会治理中的能动作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