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塞山区人民法院举行人民陪审员任职宣誓仪式暨培训会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我宣誓: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依法参加审判活动……”。
9月7日上午,西塞山区法院举行了人民陪审员任职宣誓暨培训大会,本次新选任的11名人民陪审员面向国旗庄严宣誓。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卫华,区司法局副局长华雄等领导出席会议。会议由西塞山区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明国志主持。
会上,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卫华宣读了《西塞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陈细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与会领导为新任命的人民陪审员颁发人任命书。随后,区法院政治处副主任杨芳宣读了《西塞山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试行)》。
在业务培训上,该院入额法官汪敬华、黄倩倩分别为人民陪审员讲授了《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人民陪审员法》、相关法律知识及人民陪审员陪审工作要求。人民陪审员童清明、陈明结合陪审工作实际分别作了陪审经验介绍。
华雄同志对人民陪审员的选任方法进行了说明,并对全体人民陪审员提出三点希望: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牢记光荣使命。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时刻牢记为民宗旨,在做好本职前提下,切实担负起审判工作。
二是要依法履行职权,维护公平正义。要遵守审判时间、庭审礼仪,善于发挥自身特点,全面、客观、独立、公正参与案件审理,敢于发表不同意见,积极向广大群众进行法治宣传,以实际行动彰显人民陪审员的价值和作用。
三是要坚持业务学习,提高审判水平。要加强基本法律知识、法律条款的学习,不断完善知识结构,提升能力水平,更好适应审判工作需要,充分融入到审判角色中。
区法院政治处主任明国志对11名新任人民陪审员表示祝贺,并就今后人民陪审员履行职责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要有专业意识。要加强学习,从书本上、实践中学,利用每次陪审机会,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审判能力。注重在陪审过程中充分发挥自己的权利,有效提出意见,使案件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二是要有纪律意识。在案件审理中,对自己接触的国家机密不能泄露;对正在审理的案件情况及合议庭评议,审委会讨论的内容不能泄露;对案件涉及的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内容,也应当保密。严格做到不徇私枉法,不贪污受贿,不吃请受礼,不插手非自己陪审案件。
三是要有宣传意识。要结合自身陪审经历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并做好法院的正面宣传工作,用法律的角度加以解释和引导,排除有些群众因各种原因对法院的误解,消除对立情绪,切实提高法院良好形象。
最后,11名新任人民陪审员面向国旗,在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卫华等领导的监誓下,郑重的举起右拳,庄严宣誓。西塞山区法院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工作,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法》,新任命的人民陪审员政治思想过硬、代表性强、人员类型结构合理、文化素质较高。
今后,该院将严格按照陪审员法的规定,落实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范围、参审模式和履职保障等,积极拓展人民参与司法渠道,逐步形成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的常态机制,进一步增强司法与社情民意的沟通,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不懈努力。